年底明確民工工資支付問題
為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確保元旦、春節期間農民工能按時足額拿到工資,順利返鄉過年。根據省、市有關部署,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近日,特對民工工資支付問題作了檢查和明確:
檢查內容:檢查用人單位按照國家關于工資支付有關規定及最低工資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的執行情況;項目承包人(班組長)拖欠工資后逃匿的情況;為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采取的具體措施以及工資支付監控制度、工資保證金制度、欠薪應急周轉金制度、勞動保障守法誠信制度等長效機制的建設情況;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等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情況。
工作要求和問責:
1、各分公司要高度重視對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要加強組織領導。成立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由分公司經理任組長,明確分工,做到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直接督促其項目部依法支付農民工工資。
2、要超前做好民工工資支付的準備工作。要千方百計超前籌措資金,確保將工資足額發放到每個農民工手中。嚴禁將屬于工資的款項發給分包單位和“包工頭”,杜絕農民工因討薪造成惡性群體上訪事件的發生。
3、要加強對農民工工資支付的宣傳工作。各分公司、項目部要全面落實民工工資發放制度,通過在施工現場的食堂、宿舍等人員流動大及醒目的地方公示農民工工資發放情況。
4、要建立完善農民工工資支付信訪問題應急預案。各分公司要建立完善農民工工資支付信訪問題應急預案,制定切實有效的應急措施,一旦發生農民工集體上訪或其他突發事件,相關分公司、項目部必須承擔平息事端的責任。盡快解決農民工工資問題,化解不應有的矛盾。
要求各分公司、項目部要全力做好拖欠投訴的協調處理工作。在清欠工作中反應不靈、處理不力、推諉扯皮的同樣實行問責,對造成不良后果的,將追究主要負責人責任。(工程部)